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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聘集团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总经理、副总经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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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总公司各部门(中心),境内外各直属单位,中波公司(中方):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集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打造百年中远,年创百亿效益”的目标,加快推进公开选拔领导人员工作,经集团总公司研究决定,对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总经理等三个部门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聘工作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和市场化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相结合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工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公开选聘的岗位及职责
    (一)公开选聘的岗位
    1、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总经理1人;
    2、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副总经理2人。
    (二)公开选聘的范围
    中远系统范围内公开选聘。
    (三)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主要职责
    1、承担中远集团战略管理职责,负责研究制定集团中长期战略发展规划。
    2、承担对集团现有存量资产进行资本运营、优化重组的职责。指导集团各公司的股份制改革、改组、联合、兼并等工作。
    3、承担集团境内外直属企业经营责任目标的管理职责。
    4、承担集团派出董事的业务管理职责。
    5、承担集团境内外年度投资项目管理和买造船相关业务管理的职责。
    6、承担集团陆上产业管理和审批境内外机构的职责。
    7、承担集团科技管理、质量管理职责。
    8、承担集团总法律顾问机构的组织、协调、管理职责;指导、协调集团的法律工作。
    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的具体职能在中远人力〔2005〕161号文件中已经公布。
    三、任职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办好国有企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远洋,忠于职守,具有大局意识、全局观念。
    2、具有较强的执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指示决定,能较全面掌握全局性的情况并能够及时为领导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决策依据。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能合理进行人员分工,有效调动下属的积极性。
    4、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能够与上、下级单位及相关部门保持和谐的工作关系。
    5、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能力。口头表述清晰流畅,能与各类人员接洽与交谈,能即席讲话,具有说服力;书面表达文体规范、措辞恰当。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身体健康,担任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总经理职务,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担任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副总经理职务,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二)履职经历要求
    1、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总经理
    (1)应具有较丰富的组织管理和驾驭全局的工作经验。
    (2)应具有战略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运营、董事管理、陆产管理、买造船管理、科技管理、质量管理和法律工作等至少一方面工作经验。
    (3)具备担任集团总公司部门(中心)副职或直属单位部门副职(或相当于上述职务)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副总经理
    (1)原则上应具有战略管理、企业管理、投资管理、资本运营、董事管理、陆产管理、买造船管理、科技管理、质量管理和法律工作等至少一方面工作经验。
    (2)具备担任集团总公司部门(中心)中层或直属单位部门中层职务(或相当于上述职务)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1、成立评审委员会,由有关专家共7人组成。
    2、成立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设在组织/人力资源部领导人员管理室。
    (二)主要职责
    1、评审委员会在集团总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对参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报告》进行评审,对参聘人员演讲和答辩的情况进行评审。
    2、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在集团总公司党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开选聘的组织工作。
    五、公开选聘的工作程序
    (一)公开选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提交《应聘报告》、演讲答辩、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按照有关规定,对通过公开选聘产生的领导人员不再进行任前公示。
    (三)对公开选聘产生的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总经理、副总经理实行任期制,任期两年。
    六、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参加公开选聘的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公开选聘报名表》并撰写《应聘报告》。报名参加战略发展部(总法律顾问室)总经理选聘的,须选择如落聘,是否愿意从事副总经理岗位的工作。
《应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根据集团的六大职能和本部门的具体职能,阐述本岗位应如何开展工作,达到什么样的目标,以及应聘者的优势和不足。《应聘报告》总字数不超过6000字。
    (二)参加公开选聘者可通过现场、邮寄、传真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于2005年6月12日下午17:00前将《公开选聘报名表》提交公开选聘工作办公室,并于6月17日下午17:00前提交书面《应聘报告》。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于6月中、下旬组织演讲答辩。
    联 系 人:朱春辉、姜少虎
    联系电话:010-66492877,66492869电子邮件:Zhuch@cosco.com,jiangshh@cosco.com
    传    真:010-66416020
    这次公开选聘集团总公司部门领导,是集团总公司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领导人员公开选拔工作的重要举措,是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配置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相结合的积极探索,对于创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改进、完善集团的人才选拔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以及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此,要求各直属单位党委对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员工,并积极动员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参与报名,为集团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打造百年中远,年创百亿效益”的目标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特此通知。
    附件:《公开选聘报名表》


                         中远(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部
                               二○○五年六月三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5年06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