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二次全会提出反腐倡廉工作七重点,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七个不准”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月14日至16日上午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全会提出反腐倡廉工作七重点:
第一,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第四,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第五,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第六,深入推进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第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要继续探索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
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第一,认真开展对党的十七大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第二,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第三,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第四,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第五,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第六,深入推进监督工作,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第七,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要继续探索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的方法和途径。进一步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其领导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严格自律:
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同业经营或关联交易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不准相互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不准在企业资产整合、引入战略投资者等过程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不准擅自抵押、担保、委托理财;
不准利用企业上市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过程中的内幕信息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提供虚假财务报告;
不准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滥发补贴和奖金。
(中国廉政网——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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