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走过三十年(上海远洋运输公司海事培训中心王海立)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中国开始了对内搞活经济、对外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伴随经济快速、稳步增长、社会的和谐发展,干部人事制度也经历了一次深刻的变革。我国第一部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颁法施行,标志着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为核心的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也标志着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开始迈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轨道。
一、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因此,一方面,从矛盾的统一体来说,干部人事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具有内在的、客观的必然性: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适应,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措施。这就决定了干部人事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必须紧紧围绕并适应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来通盘考量,裹足不前或急于求成都会制约或影响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另一方面,一切经济的、社会的活动,总是离不开人的,有了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干部队伍,才可能把握和推动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例如,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获得了自主经营权,企业生产活动产生了巨大活力,经济效益显著;与此同时,现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弊端,也暴露无遗: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得多,统得死;模式单一,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管人与管事相分离。企业无法“知人善任,量才录用”,经营管理活动的深入和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决定改革干部管理体制,把企业中层干部交给企业自己管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深入开展,中央又适时提出了“两个调整”:把适应计划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调整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上来;把传统的人事管理调整到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上来。
邓小平同志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最早提出要改革现行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到管理体制上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明确提出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强调:解决组织路线问题,就是要解决年轻人的接班问题;要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要解决机关臃肿和退休制度的问题,要善于发现、提拔以至大胆破格提拔中青年优秀干部,加快实现干部队伍新老交替。
1982年,国务院实行机构改革,重点是:改革领导体制,加强集体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废除干部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度,促进新老干部交替;精简机构人员。大规模的组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此开始。这次改革,国务院编制精简了25%。
1983年,中央在试点基础上,针对权力过于集中的干部制度实施改革,加强和改善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促进经济改革与发展。一是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分层管理、层层负责的机制;二是改进干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效率,彻底消除条块不分、 层次过多、任免繁琐、职责不清的弊端;三是探索干部分类管理模式,即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和体制,实行与厂长、 所长负责制相配套的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系;三是放宽对科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允许并鼓励他们到农村创业;四是建立后备干部培养制度,进一步促进新老交替和干部队伍“四化”建设。
1987年,中央在党的十三大上,进一步明确要全面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就是: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分类管理体制;改变以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各具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对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正式提出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1993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公务员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这一次干部人事制度的全面改革,是干部人事工作法制化的重要开端。
1995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其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经济活动、文化交流与世界接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谈判紧锣密鼓,取得突破。《纲要》的出台适逢其时,顺应了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各项社会改革的需要。
2004年,中央在修订、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后不久,下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5个文件。其后,中央又就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和任职回避问题发文做出规定。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是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微观落实,也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形成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旨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通过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促进党、政领导干部的合理流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通过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和群众享有更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德才兼备的干部也才能脱颖而出。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大法,在干部人事工作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七”,明确了干部任用的新方针,这就是民主、公开、竞争和择优。
二、成效显著,相得益彰
经过三十年的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走过了一个由局部调整、单项突破到统筹兼顾、系统推进的过程。它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是对经济基础的积极响应,反过来又对经济改革和发展起到了促进和引领作用,两者相互适应,相得益彰,成果也是显著的,表现在:
①干部考察中普遍实行了民主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党员和群众在知情、参与、选择、监督方面的民主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②一大批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公信力的德才兼备的“四化”人才通过公开选拔和竞聘脱颖而出踏上各级领导岗位。改变干部任用方式,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也在制度上防止了“任人为亲”等不正之风的产生。
③干部调任、转任、轮岗和挂职锻炼等交流力度逐步加大。实行干部的定期交换和流动,有利于打破陈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克服家长制,加强集体领导,也有利于干部队伍的廉政文化建设。
④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逐步推行。在党政领导干部中实行承诺问责制度,是完善干部任期目标管理的根本要求,是增强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心、紧迫感的有效手段。通过督查质询,述职评议,责任追究等措施,使加强对干部目标责任的管理和监督有了可操作性。
⑤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中央纪委、中组部还联合建立了巡视机构和专职巡视队伍;建立完善了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经过30年的奋斗,党中央确立的旨在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体系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目标已经初步实现。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还只是刚刚开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决定了包括干部人事制度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完善,才能适应经济基础,才能促进经济的越好越快的发展。
作者:王海立
单位:上海远洋运输公司海事培训中心
职务: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8-9-1
一、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因此,一方面,从矛盾的统一体来说,干部人事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具有内在的、客观的必然性:是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适应,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措施。这就决定了干部人事制度的调整和改革,必须紧紧围绕并适应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改革来通盘考量,裹足不前或急于求成都会制约或影响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另一方面,一切经济的、社会的活动,总是离不开人的,有了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干部队伍,才可能把握和推动社会经济和谐发展。
例如,在改革开放初期,由于获得了自主经营权,企业生产活动产生了巨大活力,经济效益显著;与此同时,现有干部人事管理制度的弊端,也暴露无遗:管理权限过分集中,管得多,统得死;模式单一,党政不分,政企不分,管人与管事相分离。企业无法“知人善任,量才录用”,经营管理活动的深入和发展受到严重制约。正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决定改革干部管理体制,把企业中层干部交给企业自己管理。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深入开展,中央又适时提出了“两个调整”:把适应计划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调整到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配套的人事管理体制上来;把传统的人事管理调整到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上来。
邓小平同志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最早提出要改革现行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同志多次提到管理体制上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明确提出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强调:解决组织路线问题,就是要解决年轻人的接班问题;要大力精简各级经济行政机构,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要解决机关臃肿和退休制度的问题,要善于发现、提拔以至大胆破格提拔中青年优秀干部,加快实现干部队伍新老交替。
1982年,国务院实行机构改革,重点是:改革领导体制,加强集体统一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废除干部终身制,建立退休制度,促进新老干部交替;精简机构人员。大规模的组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由此开始。这次改革,国务院编制精简了25%。
1983年,中央在试点基础上,针对权力过于集中的干部制度实施改革,加强和改善对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促进经济改革与发展。一是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分层管理、层层负责的机制;二是改进干部管理办法,提高管理效率,彻底消除条块不分、 层次过多、任免繁琐、职责不清的弊端;三是探索干部分类管理模式,即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和体制,实行与厂长、 所长负责制相配套的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系;三是放宽对科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允许并鼓励他们到农村创业;四是建立后备干部培养制度,进一步促进新老交替和干部队伍“四化”建设。
1987年,中央在党的十三大上,进一步明确要全面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就是:改变集中统一管理的现状,建立科学分类管理体制;改变以党政干部的单一模式管理所有人员的现状,形成各具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的现状,实现对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正式提出将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作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1993年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正式颁布,公务员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这一次干部人事制度的全面改革,是干部人事工作法制化的重要开端。
1995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在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建设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0年,中央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其时,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经济活动、文化交流与世界接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谈判紧锣密鼓,取得突破。《纲要》的出台适逢其时,顺应了以民主政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和各项社会改革的需要。
2004年,中央在修订、完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之后不久,下发了《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意见》、《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对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办法》、《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5个文件。其后,中央又就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交流和任职回避问题发文做出规定。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是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微观落实,也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形成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旨在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通过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促进党、政领导干部的合理流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通过扩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和群众享有更广泛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下,德才兼备的干部也才能脱颖而出。
200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颁布施行。这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大法,在干部人事工作法制化进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党的“十七”,明确了干部任用的新方针,这就是民主、公开、竞争和择优。
二、成效显著,相得益彰
经过三十年的探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走过了一个由局部调整、单项突破到统筹兼顾、系统推进的过程。它以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为重点,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是对经济基础的积极响应,反过来又对经济改革和发展起到了促进和引领作用,两者相互适应,相得益彰,成果也是显著的,表现在:
①干部考察中普遍实行了民主测评和考察预告制度,党员和群众在知情、参与、选择、监督方面的民主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
②一大批在党员和群众中有公信力的德才兼备的“四化”人才通过公开选拔和竞聘脱颖而出踏上各级领导岗位。改变干部任用方式,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也在制度上防止了“任人为亲”等不正之风的产生。
③干部调任、转任、轮岗和挂职锻炼等交流力度逐步加大。实行干部的定期交换和流动,有利于打破陈规,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有利于克服家长制,加强集体领导,也有利于干部队伍的廉政文化建设。
④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度逐步推行。在党政领导干部中实行承诺问责制度,是完善干部任期目标管理的根本要求,是增强领导干部事业心、责任心、紧迫感的有效手段。通过督查质询,述职评议,责任追究等措施,使加强对干部目标责任的管理和监督有了可操作性。
⑤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如《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暂行规定》等。中央纪委、中组部还联合建立了巡视机构和专职巡视队伍;建立完善了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经过30年的奋斗,党中央确立的旨在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管理机制,形成一套法制完备、纪律严明的监督体系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目标已经初步实现。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中国的经济改革和发展还只是刚刚开始,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就决定了包括干部人事制度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也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和完善,才能适应经济基础,才能促进经济的越好越快的发展。
作者:王海立
单位:上海远洋运输公司海事培训中心
职务:质量管理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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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8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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